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數學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
辦理教學資源網審查人員培訓研習實施計畫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度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二、目標
(一)透過共同討論,訂定本市教學資源網審查標準。
(二)研討市府之審查規準、流程,增進輔導員教學專業知能。
(三)分配審查人員初審、複審工作責任,推動教育資源分享、共同備課目標。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辦理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北屯區僑孝國民小學、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數學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
四、辦理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僑孝國民小學校史室
五、實施對象:國小數學領域全體輔導員及審查人員。
六、辦理時間:104年9月17日(四) 
七、課程規劃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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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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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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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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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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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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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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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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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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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孝國民小學 
校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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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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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規準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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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道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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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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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人員工作分配、流程說明暨經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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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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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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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網案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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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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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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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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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方式:逕上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臺中市北屯區僑孝國民小學)。 
九、預期效果
(一)協助推廣教學資源網資源,提供教師一個優良教學平台。
(二)透過研習分享及討論,訂定審查規準,力求教學資源之完備。 
(三)透過推動教育資源分享、共同備課,減輕教師負擔,提升教學品質。
十、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一、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參加。
(二)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十二、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補助。(如附件)
十三、成效與考核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出產之教材、問卷調查結果等)彙整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三)本計劃經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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